2015年1月23日 星期
行政更高效 社会更公平
文/记者 向东宁  钟合 图/记者 张大乐 陈红菊 

1月6日,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意见》。

20日,市长丁小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政府工作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如何推进法治咸宁建设,引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热议。

文/记者 向东宁 钟合图/记者 张大乐 陈红菊

政务公开透明 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用了近600字篇幅,提出“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始终,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确保政府一切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市人大代表、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太平说,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各级政府要主动学法知法守法,尤其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力度,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人大代表、崇阳县长杭莺认为,建设法治咸宁,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有力保障。推进法治咸宁建设关键在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法治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为政府“瘦身”,厘清党委、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管的管到位,解决好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健全各级政府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防止“拍脑袋”做决策和“一言堂”,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市政协委员、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马跃进表示,我市可以创新民主监督,推进政府法治行政。他建议,可组织政协委员和专业人士,以民主监督的形式对政府及其行政机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检查,将检查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作为考察执法能力的参考,以此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用法。以民主监督的形式,对政府行政机关部门依法行政进行个别检查,对群众反映大的依法行政审批、依法处罚等办事项进行检查,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性意见,促使我市

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依法依规

市人大代表、嘉鱼县委书记熊征宇认为,建设法治咸宁,首先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引导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坚持政治过硬第一标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干部队伍。

市人大代表、咸安区区长李文波认为,推进法治咸宁建设,党委、政府领导要带头,将落实“两个责任”融入到法治咸宁建设中,严格党委、政府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为群众作出表率。

市政协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武威认为,法制咸宁建设,关键在人,重点是具有各种执法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国家工作人员要强调“三规”。要讲规矩,讲政治规矩,讲法律规矩,讲道德规矩;要守规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要严格依法、依规,避免公权流失、私权寻腐;要有规程,所有行政执法及司法活动必须要按法律程序,避免个人说了算,“以权压法,以言代罚”。

狠抓十项工作建设法治政府

法可依。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首要加强法律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工作,形成人大、纪检、社会、“两院”监督的长效机制,尽可能排除对执法、司法的干扰。

市政府法制办是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的职能部门,法制办主任舒宇光表示,2015年市政府将以“十个一”为抓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舒宇光介绍,“十个一”包括:举行一次报告,由市政府安排一个县(市、区)政府行政首长和两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报告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落实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强化一个考核,依据《咸宁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考核结果通报全市;推行一项公开,所有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制度,以执法公开推进执法公正;开展一次评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一个集中,推进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务、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等部门综合执法,实行一个执法部门一支执法队伍,规范多头执法;健全一个机构,推动市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建立法制机构;落实一个审核,推动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一个机制,形成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年度通报机制。

2014年12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在我市调研时说,咸宁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值得全国推广。

市人大代表、通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汪隽认为,建设法治政府不能停留在口号上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制订符合地方实际的法律法规,保证有章可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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