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回首2014年,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依法办案勇于担当,圆满完成重大执法办案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自奋蹄。
展望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市检察院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促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2014年,对咸宁市检察院而言,是极不平凡且很难忘的一年。
这一年,大事多,任务重,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了“1·10”专案的办理,全面开展了主办检察官改革试点工作;
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依法治国新征程。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为建设法治咸宁作出更大贡献。
勇挑重担,坚守法治办成铁案
去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咸宁市检察院调研,看望慰问“1·10专案”办案干警,对专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2月31日,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办理“1·10”等重大专案被荆楚公平正义网评为2014年度湖北检察工作十大新闻。
今年1月12日,刘汉刘维案入选《法制日报》编辑部2014年度十大影响力诉讼。
“1·10”专案是公安部指定咸宁管辖的一个案件。在办理“1·10”专案的整个过程中,咸宁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省检察院指示,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这条主线,坚定“决胜、完胜、必胜”信念,按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把关、依法监督;指控有据、辩论有力”的思路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法,顽强拼搏,最终把该案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检察人员先后5次进京、6次赴川,审阅、复印案卷2600余册,制作阅卷笔录400余万字,提审犯罪嫌疑人216次,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00余条,先后修改起诉书46稿,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规范合法,夯实了庭审指控犯罪基础。
正如社会评价所说的: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突出政治,坚守法治,勇于担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的一次生动实践,堪称司法实践的精品。
多管齐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想不到我这把年纪了,还能像城里人一样吃完晚饭后到村文化广场跳舞健身!程凤村能有今天,真要感谢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同志们啊。”这是通城县五里镇程凤村一位王姓老大妈发自肺腑之音。
在市检察院“三万”工作队的帮助和支持下,程凤村集镇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改造、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平安建设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一年一个台阶,村级集体经济逐年增加,农村新貌一年一个样。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检察院深入通城县五里镇程凤村积极开展“三万”活动,联合咸宁日报社和人保财险公司深入通城县关刀镇棋盘村扎实开展“1331”工程帮扶工作。积极帮助协调争取项目和专项资金,先后完成村级文化广场、水利设施、农田改造、电网改造等项目建设。组织干警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共捐助帮扶资金40余万元。
营造良好环境,助推企业发展。去年来,咸宁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服务企业,促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百名干警联系企业活动,送法进企业,跟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涉法涉诉和法律适用等问题。
积极发挥职能,开展惩治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开展以增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为主题的专项预防工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为咸宁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切实增强诉讼监督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检察长罗继洲在工作安排中经常强调的一番话。
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2件,监督撤案19件,纠正漏捕64人,纠正漏犯12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7件。
在开展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监督行动中,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涉毒等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7件次,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1件次。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件,向省院提请抗诉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调查,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开展监督432件,针对执行活动开展监督478件,督促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职责452件。
市检察院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市119家行政执法单位实现了网络互通和信息共享,共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件。
惩防并举,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两部影片一正一反,正面典型弘扬了为官正气,为民所赞,反面人物为官不廉,收受贿赂,受到法律惩处,大快人心。”咸安区万年路社区30余名工作人员应邀到市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观看了由市检察院和通山县检察院拍摄的两部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名画疑云》和《天眼石》。
去年,市检察院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深入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深入机关、学校、乡镇、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119场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30次。
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71人,同比上升1.2%。
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82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9人。
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市检察院查处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开发区新城建设等领域窝串案9件51人。严肃查办支农惠农资金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
市检察机关还紧紧围绕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完善、制定执法管理制度,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对案件受理、审批、涉案款物处理等各个执法办案环节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和监督。
创新机制,激发队伍建设活力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市检察院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宪法日宣誓” 暨“公众开放日”活动。4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受邀参加了该院开展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开、透明、公正、规范、文明的新要求,该院实行“公众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观办案工作区,扎实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微信、微博的“双微”平台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双微”平台全覆盖。
针对机构臃肿、检力不足、干警官本位思想严重等顽疾,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推广嘉鱼经验,按照“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改革思路,将全市6个基层院中原有的内设机构全部撤销,整合为批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7个部。该院内部整合改革的系列经验做法,受到省委、市委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复制推广。
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五个一”工作法,进一步明晰了主任检察官的权力清单,规范了权力运行流程,强化了监督制约和考核管理,该制度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运行。北京、上海、青海以及洛阳、武汉东西湖区等省市区30余家检察机关先后到咸宁学习考察改革经验。
去年,咸宁市检察院被中央政法委授予模范公务员集体称号,咸安区检察院被记集体一等功,另有34个集体和个人分别受到中央、省委表彰,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市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党建先进单位和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