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 星期
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

  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通讯员冯伟报道:寒流来袭,各类取暖用品开始热销。4日,市工商局针对如何选购和使用取暖用品发布了消费警示。

  市民在选购取暖用品时,应尽量在正规商场认准品牌购买,购买时要注意检查产品证书是否齐全。

  在使用取暖用品时,市民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为防止漏电事故,使用时必须有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器双重防漏电措施。

  取暖用品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市民在购买此类商品时,一定要索要购物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若市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2015年1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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