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毅报道:近日,通山县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细则》从九个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行量化,重点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等作风建设规定情况;以及支持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腐败案件等情况。
据悉,这是该县首次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系统的量化考核,将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带队组织考核,以强化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