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通山县以“法律六进”为契机,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成效显著。
法律宣传进村入户。该县以宣传宪法赋予广大农民的权利义务以及“三农”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为主线开展宣传,通过免费给农民群众发放《农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讲述法律法规等方式,不断提高村民、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每逢“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土地保护日、“6·26”禁毒日等,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都通过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有效地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今年,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1000余人次,出动法律宣传车100余台次。
“山歌唱普法”如火如荼。为切实增强“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该县探索出“山歌唱普法”法治文艺有效途径,创作出《山歌唱普法》、《赞人民调解》、《法治社会农家乐》、《是法挽救了我的家》、《打起竹板唱普法》等30余首颇具新意的普法山歌,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欢声笑语中受到法治教育。《湖北司法》、《法治湖北》等媒体报道了这一特色普法活动。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平安建设工作,该县在通羊、大路、慈口、厦铺等乡镇举办“山歌唱普法”文艺演出10余场,观看、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如今,学法律、唱法歌,在通山已成为一种风尚。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扎实有效。落实载体,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乡村”工作结合起来。从2013年开始,该县12个乡镇每年都抓好1-2个重点村,制定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两年来,全县共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27个。各村基本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民主选举程序规范、民主决策科学运行、民主监督切实有效、民主管理完善有序、法制宣传深入开展、社会治安良好稳定,呈现出生产有序、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民主法治新气象,真正起到了示范作用。2014年,厦铺镇硚口村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通羊镇沙堤村被推荐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普法调解结合彰显效果。以普法促调解,在调解中普法。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担负起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任务,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过程中学法、懂法、守法,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同时,该县创新工作机制,将调解宣传网络覆盖每一个村,使每个村民小组都有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他们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普及法律知识,全方位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另一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走进千家万户,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人、户、事、场所等进行分析预测,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现苗头隐患,及时做好防范。今年,九宫山镇由司法所、法庭、综治办等部门组成流动法律服务站,深入各村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开展法治宣传,受到农民群众的一致欢迎。近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900余次,查出纠纷隐患2400余起,调解纠纷1000余起,调解成功700余起。普法与调解相结合,预防与调处并重,有效提高了全县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避免了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该县将近三年的典型民调案例汇编成《人民调解100例》,印刷10000本,免费发放到全县,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更好的社会氛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山县的“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了该县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法治通山”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