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 星期
加强法治建设助力安全生产
○郑俊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做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形势、新条件下,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高。如何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更有效地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迫切的战略任务。笔者结合本市实际,特提出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助力安全生产的几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和既定国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一贯方针。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将安全生产摆到重要日程上,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抓好安全生产,必须依靠法制。安全生产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只能依法确认和保护。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要履行法定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必将陷入无序状态,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财富的重大损失。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必须依法行政。法制是安全生产的保障,没有法制则没有秩序,没有秩序则没有安全。因此,必须做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将依法监管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行力。市安监局将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贯穿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隐患排查,改革监管方式,突出行政执法,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安全性上保障全市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法制为基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制度规范,强化激励约束,加强督促落实。要成立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日常协调和例会制度,以及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要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平台建设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使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成为保障生产安全、捍卫生命价值、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坚强基石。

  三、多措并举,切实推进企业安全法治制度建设。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建立安全承诺制度,明确安全承诺事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接受政府和职工监督。要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法治“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不良信息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黑名单”判定依据。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要求,明确“黑名单”管理的期限,直至隐患消除。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法治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重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根本好转。

  四、以人为本,大力弘扬生命至上的安全法治文化。各地要把安全法治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普及安全法规知识,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要面向社会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和微博、微信等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法治活动周”、“质量月”、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安全生产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崇尚践行安全生产法治的社会风尚。

  五、健全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队伍。一是要做好选配工作。在选配执法人员时,除了政治素质、公务人员标准外,重要的是根据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它高危行业的数量、规模、状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等情况,配备与其相适应的较多比例的专业人员。二是要把好入口上岗关。上岗前,执法人员必须参加法制、专业培训,并取得有效的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凡不合格的,一律调离监管监察执法岗位。三是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素质。四是要从政治、经济待遇和生活条件、经费装备上,给监管监察机构和执法人员更大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解除后顾之忧。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重要性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执法社会环境,尽力化解安全生产执法的难度和阻力。 (作者系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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