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 星期
促销噪音打扰居民
部门回应已进行调解
记者季泽

  网友“fonk”发帖称,他是嘉鱼城关居民,家住嘉鱼县物资局宿舍楼,楼下的商铺,每天全天候使用高音喇叭促销,让居住在这栋楼的人无法休息和工作。住户打电话给环保局,回复是此事不归他们管。如何是好?

  网友“xxb_461202”、“人民广场”、“地球村人”纷纷跟帖称: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出来管管。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超过这个标准,都算是“噪音扰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环保监测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商业噪音扰民是由公安部门管理,他们只对于工业等相关噪音污染有执法权力。

  嘉鱼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回应,一般接到此类投诉,他们会第一时间通知辖区所在地的派出所,具体事项由派出所处理。

  而嘉鱼县城区一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回应,他们已派民警过去进行了调解,劝说商户其将声音调低。这种情况发生后,公安部门通常因为无法采证具体的分贝数,所以无法强制执法。

2014年12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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