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 星期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咸宁
我市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

  本报讯 记者朱哲、黄柱、通讯员高艳、董慧艳、佘建兰报道:昨日,全国首个宪法日。我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庆祝活动,宣讲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快建设法治咸宁。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树林、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红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分别参加了活动。

  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直39家行政执法部门走上街头,开展集中宪法知识宣传活动,拉开了我市“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活动的序幕。活动当天,200余名法律专家及宣传工作人员向市民赠送宣传资料2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服务400余人次。

  市中院机关隆重举行法官集体宣誓仪式。仪式上,四名身着警服的司法警察护卫着鲜艳的五星红旗,迈着整齐矫健的步伐入场。全体干警身着法官制服,手捧《宪法》,整齐列队,立正站姿,向国旗和《宪法》庄严宣誓。

  市检察院开展“宪法日宣誓”暨公众开放日活动,全体干警向宪法庄严宣誓,并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国”横幅上集体签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30名人民监督员代表走进检察院,参加了公众开放日活动。 (上图为记者袁灿陈红菊摄)

2014年12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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