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 星期
紧扣活动主题 创新方式方法 健全服务体系
市司法局:践行群众路线 彰显司法为民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叶平(右一)在基层调研指导工作。
问计于民
送法下乡
窗口服务
现场解答

  教育实践活动:动了真格见实效

  今年2月以来,市司法局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践行司法为民,群众感受深切。一名在司法行政单位工作了将近30年的工作人员有切身感受,他说,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动了真格,也有看得见的实效。

  “到司法局办事贴心、称心、放心。”一名基层群众感概:到司法局办事,进门一张笑脸相迎,进屋一杯清茶相伴,出门一个回复相随,更难能可贵的是,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活动开展以来,该局党委把开展活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作为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了开展活动与促进司法行政日常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为民理念得到强化

  活动中,局党委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紧密结合,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采取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先后开展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体验促学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为民理念得以进一步强化。

  “四风”问题得以整治

  活动开展以来,该局党委以反对“四风”为主线,通过听取意见和对照检查,梳理整合了42条问题清单,每名班子成员的“四风”问题也都在12条以上。局党委和班子成员立行立改,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公”经费问题,局党委和班子成员从严从实、带头整改,杜绝了公费旅游,减少了公务应酬,规范了公务用车。同时修订完善了《市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截止9月,局机关三公经费累计支出31.43万元,同比下降30%。

  纪律意识显著增强

  此次活动聚焦作风建设,以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为明显标志。会前,局活动办组织党员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针对查找的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普遍开展了谈心交心活动,增进了理解、达成了共识。按照“远学兰考、近学红安、内学崇阳”的要求,局党委和各支部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当面锣、对面鼓,揭短亮丑、直言不讳,“真刀真枪”见人见物见思想,“辣味十足”红脸出汗见真章。

  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教育实践活动伊始,恰逢刘汉、刘维“1.10”专案在我市公审。该局党委坚持一手抓教育实践活动,一手抓专案服务,把为专案搞好服务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标杆来部署、安排、落实。举全局、全系统之力,投入警力300多人,成立4个专门小组,历时180多天,先后召开专案工作会议50多次,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子方案,责任到人,为专案的开庭、审理、宣判顺利完成作出积极贡献,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制度建设得以规范

  局党委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注重用制度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按照“务实、管用、长效”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初步形成了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一是实行严格的奖惩兑现,制定《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二是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定《工作目标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定《联系基层服务群众考核评价办法》。四是实行严格的内部审计,修订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五是实行严格的党内监督,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严格落实,促进党风、政风从根本上转变。

  贯彻全会精神:创新思路亮实招

  叶平(局党委书记、局长):在谋划2015年的工作时,司法行政机关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五个突破”:一是以培植法治信仰为基本理念,深化社会普法机制建设,在推进法治文化工程建设上有所突破;二是以建立实体化服务站为基本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在推进法律服务均享工程上有所突破;三是以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基本目标,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推进平安防线工程建设上有所突破;四是以特殊人群回归为基本导向,构建矫治和帮扶有效衔接的机制,在推进社会减压工程上有所突破。五是以提升干警能力为基本抓手,建立实战化的运作机制,在推进司法行政效能工程上有所突破。

  李曙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依法治国,普法先行,要实现全民守法,首先要全民知法、懂法。进一步发挥普法在法治咸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普法对象上,以加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推进全民普法。二是在普法内容上突出宪法的核心地位,多措并举加大宪法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三是在普法方式上要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加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转变,从公民知法懂法向信法尚法转变,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让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的氛围中感知、接受法治理念和法治习惯。

  刘明海(基层工作科科长):四中全会《决定》,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指明了方向。一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管理,做到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二是加强对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壮大法治建设力量。三是健全人民调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实现横向统率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三大专调委,纵向贯通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为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王斌(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发挥好律师的职能作用。律师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积极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的政治待遇,健全律师党组织建设。建立律师高端人才培养机制,储备高素质的律师人才,为法治咸宁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徐利民 (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 :法律援助中心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时,要强化服务理念,扩大援助范围,满足社会需求,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要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效率,畅通“12348”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拓宽法律援助受理渠道。

  王贞元(市社区矫正工作局局长):四中全会提出要制定社区矫正法,给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三大任务:依法监管、教育矫正、安置帮扶;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公、检、法、司部门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多形式、多渠道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一体化;五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

  甘雄武(政治警务部副主任):市司法局要按照四中全会的《决定》,加强法治机关和法治队伍建设,培育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履职。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执行法律,强化依法管理。要践行法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依法决策。要使全体干警在每一项决策和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出实绩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主题,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发挥工作职能,为法治咸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工程建设,提高法治咸宁建设水平。

  一是深化“法律六进”,形成“一县一特”。二是突出重点对象,以加强领导干部和青年学生学法用法推进全民普法。三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在53个乡镇举办法制讲座79场、普法演出8场、出动宣传车33次、发送法律宣传资料10余万份、参与群众5万余人(次)。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依托网站、学法平台、微博、远程教育网开展普法,在《咸宁日报》刊发“‘六五’说法”专栏,在城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社区街道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在村、居委会建立法制宣传阵地,以山歌、提琴戏、三字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特色普法。今年,全市已新建法制文化长廊46条、法制宣传阵地1500多个。2013年,咸宁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二)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推进平安防线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是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开展人民调解进工业园区、进旅游景区、进企业活动,与三省七县成立联防联调组织,化解边界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2014年,全市共受理矛盾纠纷16724件,调处成功16568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三)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务,着力推进社会减压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加强强戒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强戒吸毒人员应收尽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场所安全管理,强化人文关怀,所内戒断率100%,场所实现连续15年安全稳定无事故,在全省市州强戒所中名列前茅。

  ——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监管。完善司法E通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入控率达78%;二是严把“入口”关、宣告关、出境关,确保了社矫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知行踪”,全市无1人脱管、漏管。三是构建公、检、法、司社矫工作联动机制,认真开展矫前调查评估工作和矫中执法监督工作,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48‰以下。

  ——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成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促进会,实行帮教前移,配合监狱核对相关信息。市局、通山等地走进监狱,帮教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加强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对“三无”、“三假”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等“重点刑释对象”做到“必接必送”。共为935名社区矫正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协助申请创业资金45万元,推荐就业172人次,为76人落实低保,对68人申请困难救助,为5人申请大病救治,推荐21人就业,为198人落实责任田,全市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四)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推进便民服务工程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律师四联”工作初显成效。全市119名律师对口联系58个乡镇、58个司法所、51个社区和109家企业,举办法律讲座6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600余人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7件,办理法律援助86件;参与企业项目论证135次,起草、审查修改合同336份,参与重大经贸谈判51次,代理经济案件108件、非诉讼案件327件,为政府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201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3件、法律援助事项24454件,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6%和33.5%,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76.9%和163.1%。

  其他各项法律业务稳中有升。全市律师围绕“省级战略 咸宁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326家,代理民事案件798件,刑事诉讼辩护45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12件;全市公证机构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活动,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176件,同比增长了126%;司法鉴定机构加强管理,提高科技化水平,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0041件。

  经验和启示

  (一)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

  局党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打牢思想基础。坚持按照活动进程,及时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指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融入到活动之中,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

  (二)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

  局党委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优先解决什么问题,如“三公”经费问题、文山会海问题、机关作风问题、公车私用问题、带彩娱乐问题等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

  (三)把严字当头贯穿始终。

  为了避免活动“热热闹闹走过场”或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局党委从活动一开始,就强调高标准、严要求。局党委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方法组织开展活动,每个环节从严要求,每个步骤从严组织,每个问题从严整改。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了全员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

  领导抓、抓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从活动开始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除了统筹全局活动以外,带头讲党课,带头撰写学习体会文章、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级领导干部除了搞好自身的学习教育活动外,还指导分管部门的学习教育活动,与干部交心谈心,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局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使全局形成了上行下效、团结一致的良好氛围和反对“四风”、协同整改的强大合力。

2014年12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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