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 星期
争送女孩回家俩小伙动起刀

  本报讯 通讯员董慧艳、吕杰报道:俩血气方刚的青年小伙为争抢送女孩回家大打出手,造成一人重伤,一人因伤人赔钱获刑。经崇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今年2月27日凌晨,汪某接到女同事邹某电话要他送其回家。与邹某一起宵夜的黄某抢过电话不让其与汪某通话,并在电话里邀约与汪某见面。双方见面后,邹某主动要汪某送其回家。黄某见状上前阻拦,双方发生打斗,汪某持匕首将黄某刺伤后离开。经法医鉴定,黄某为重伤二级。5月12日,汪某到公安机关自首。案发后,汪某亲属积极赔偿黄某各项经济损失65000元,黄某对其表示谅解,不要求追究汪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案发后表现良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4年11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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