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 星期
依法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
○李亚运

  核心观点:在村“两委”换届过程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选举,依法换届,这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动中国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当前,正处于“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关键阶段,在换届过程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深刻落实法规政策,坚持依法选举,依法换届,这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动中国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在以往的换届选举中,存在由于法律意识薄弱,法治观念落后,监管力度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出现剥夺他人选举权被选举权、贿选拉票、简化更改法律法规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和步骤,走捷径、搞变通、篡改选举结果等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阻碍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健康运行,威胁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法治。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法治选举的根本前提。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始终拥护党的领导地位,发挥党的核心作用。党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是全局性的、根本性的。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实现党的领导、村民民主自治、依法治村的有机统一。

  全面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是实现法治选举的内在动力。法治思维就是要求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将法治的理念贯彻融汇至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与细节中去,用法律思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推进基层政权廉洁自律,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循序渐进完善基层民主,是实现法治选举的基本保障。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要保障村民切实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对藐视宪法,干扰破坏选举,剥夺他人权利、牟取个人私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渲染公开透明的选举氛围。

  “村两委”换届工作是事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是全面推荐依法治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系统工程中的关键一环,在这场国家治理领域的历史革命进程中,务必时刻记法于心,遵法于行,让“村两委”换届工作借助“法律之盾”、“民主之剑”圆满完成。

2014年1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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