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 星期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嘉鱼县委政法委开展干警联系企业活动纪实

  近两年来,嘉鱼县委政法委始终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这个主题,采取“三个突出”措施,扎实推进“干警联系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突出措施落实,推进联系企业制度化

  建立集中会商制度下真功。对干警走访企业、联系企业驻勤情况,实行每月小结,每季度总结。对包挂干警不能直接解决的问题,提交县委政法委集中会商后,再交由相关部门限期解决。既及时解决了企业遇到的问题,又不留后患,有力助推了企业良性发展。

  实行定期督查制度出真马。要求政法各部门通过实地调查、查阅笔记、回访企业等形式,对干警联企驻勤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情况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干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动态管理。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动真格。对干警联企驻勤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承诺的政法单位和干警,或对企业伸手拉赞助、吃、拿、卡、要等情况,将严格按照《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查究责任。

  突出环境打造,推进联系企业实效化

  打造公正司法环境求公平。对政法干警实行了“两个严禁”:严禁政法干警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拉赞助;严禁政法干警利用职权在企业吃、拿、卡、要。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纪检监督作用,对联企干警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截至目前,没有出现一例联企干警违纪违法事件。

  打造稳定治安环境保安全。坚持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把服务企业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开展打霸治疾“利剑”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路霸、村霸、沙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强力整治向投资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县公安机关为项目建设企业保驾护航,共接处警300余起,立刑事案件17起,刑事拘留11人,行政案件45起,行政拘留11人;调解矛盾纠纷27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余元。

  打造便捷服务环境创高效。认真落实政法干警包企跟踪服务、政法干警挂牌驻勤服务等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公安机关制定出台了出入境管理大队“三表合一”公安网上办事平台等五项服务措施以及治安大队户证办理直通车便民措施,上门咨询为企业法人办证、送证20余人次,直通车办理户口异动1000余件。司法行政部门健全完善“企业法律直通车”工作机制,组织全县律师开展企业法律体检,为相关企业提供免费法律顾问服务。

  突出科学调解,推进联系企业常态化

  有情操作,做到“宜调可调”。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注意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对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及时通报,做好衔接,搞好协调,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产经营和招商引资活动的影响;慎重采取查封、冻结、扣企业账目、银行账户、企业财产等措施,做到“宜调可调”。

  实行优先,做到“能调必调”。对涉企诉讼实行“三个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全面深入地排查企业债务纠纷、劳资纠纷、裁减员工等可能引发的不安全事端,主动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衔接机制在涉企案件审理、执行中的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既实现法律上的定分,又要确保实现事实上的止争,为企业创造和谐环境。如,在审理浙江某公司诉某嘉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中,原告催讨货款,被告以原告供应的材料质量有问题不予支付,原本合作良好的两家企业因一些小问题而对簿公堂,为此,分别做两家企业的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在被告支付了协商好的货款后恢复了合作关系。

  立足“三转”,做到“心调行调”。一是转变理念,调对服务境界。严格落实“三个有利于”,即按照“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要求,牢牢把握“依法坚决查办、坚持惩防并举、把握政策界限”的办案原则,努力做到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产经营和招商引资活动的影响。二是转变方式,调活服务措施。政法各部门成立专门调研小组,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召开座谈会,全面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座谈了解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及时处理。三是转换职能,调节服务作用。政法各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及时排查化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引发的债务、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李志平)

2014年10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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