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 星期
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十三
征地背后的肮脏交易
——咸安区官埠镇湖场村原支书金玉祥贪污受贿案【警示】

  【案件】

  2013年,咸安区成功查办了官埠桥镇湖场村党支部书记金玉祥违纪违法案件,并在办案中还发现两名村委成员的违纪问题。金玉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案情】

  金玉祥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官埠桥镇湖场村委会主任,2011年12月起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经查,金玉祥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及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9万余元;采取虚列构筑物补偿等手段,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7万余元,个人实得2万余元。

  2010年,广东新龙基集团公司业务员陈某到时任湖场村主任金玉祥的办公室,向金表示公司有与该村共同开发经济发展预留用地的意向。当陈某得知该村还与多家公司商谈时,迫切想将该项目谈下来,便在同年5月的一天来到金家请求帮忙促成该项目,并送给金玉祥5万元现金。为了让群众认为这个项目是依法依规的,金玉祥先后又与多家公司洽谈,并做足招投标和村民代表投票等表面文章,最终陈某所在公司与湖场村签订了《合作意向书》,顺利办理了土地挂牌手续并成功摘牌。在随后的开发过程中,金玉祥又多次暗示陈某自己帮了很多忙,放风别人送数十万元都没有要,陈某无奈地又先后多次给金玉祥送钱送物。

  在收受陈某及其他征地老板所送现金的同时,金玉祥又以同样的手法,以给村民在拆迁补偿中帮忙为由,先后索要本村10余位村民的现金和购物卡等共计20余万元。

  【警示】

  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是因为他们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倾斜,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不能自持。

  制度管理不严、监督管理薄弱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加强防范,纠正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管理漏洞,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014年10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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