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谢守胜报道: 23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进行督查。
据悉,为治理乡镇干部“走读”,咸安区采取三条有力措施。
强化督查,狠抓整治。按照《咸安区乡镇干部管理意见》,乡镇干部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在乡镇住宿。工作日夜晚、双休日、节假日要安排至少2名干部值班和1名班子成员带班。区委组织部定期通报干部在岗、值班、住镇等情况,从源头上杜绝乡镇干部“走读”现象。
以人为本,落实政策。从关心乡镇干部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出发,落实体检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健全困难干部帮扶救助制度,将乡镇干部特殊岗位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抓好乡镇机关食堂、宿舍等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文体、卫生设施,切实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
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整治干部走读的第一责任人,对 “走读”现象严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由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况特别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