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星期
现代社会要培养公民意识
○李军辉

  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往往注重经济、管理、设施的现代化,却忽视最重要的主体:人的现代化,忽视了对公民意识的培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可见,公民意识对于我国真正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性。那么,究竟公民意识有哪些内容?

  作为政治概念,公民是指参与并影响国家政治生活从而实现自我权利的人;作为法律概念,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作为社会伦理概念,公民主要指在社会中的人伦关系,社会也就此评价其行为是否符合应有的身份和角色,是不是个好公民。

  从整体上来看,公民意识具有政治、法律、社会伦理三个方面的内容。从政治层面来讲,主要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爱国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等;从法律方面来讲,主要包括公民的身份意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平等意识和自由意识等;从社会伦理方面来讲,主要包括公民的责任意识、合作意识、宽容意识和道德意识等。

  加强公民意识的培育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首先,要明确公民意识的培育原则和方针,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次,要注意选择正确的培育路径和方法,多种方式相结合综合运用,不能搞千篇一律的培育方式,更要避免在培育过程中出现“消解”、“抵消”现象。

  再次,公民意识不是单独存在的,它的存在和发展需要依靠合适的土壤来作为依托,因此在培育公民意识过程中必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配套同步进行。

2014年10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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