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 星期
坚守使命担当履行监督责任
○王能强

  近年来,通城县纪委坚守使命担当,以新观念、新思路、新举措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聚焦主责,发挥三个作用

  把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三个作用。

  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县纪委先后5次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进“三转”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定期向县委汇报相关工作,为县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供决策依据。

  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整合办案资源联合办案,近年来共成功查办了司法局金某、畜牧局局长吴某、公安局金某等5起大案要案。加强对乡镇办案的指导和督办,元至8月,全县11个乡镇纪委共完成案件3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件,连续两年消灭零办案乡镇。

  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年初,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和项目指标逐条进行细化量化,进行清单式明责。对48家单位政风行风情况交由服务对象和群众评判,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将约谈主要负责人。今年有12家单位被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7家发案单位被“一票否决”,单位主要领导被倒查追责,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突出主业,强化三项职能

  坚持把严格执纪、加强监督、强化问责,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手段紧抓不放。

  作风建设不松劲。今年以来,通城县继续保持明察暗访的高压态势,聘请100名“四风”监督员组建暗访队伍,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公车私用、滥发钱物、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元至8月,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36次,发现问题30个,处理人数6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15人,下发通报9期。

  案件查办不手软。坚持查办党员违纪案件不动摇、不含糊,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元至8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违纪案件57件,处分违纪人员52人。

  责任追究不含糊。8月份,县纪委对存在案件问题、作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突出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警示约谈。坚持“一案双查”,对存在重大作风问题和重大案件的单位,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管不力的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对2名乡镇长、6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强化主力,落实“三转”要求

  坚持把转变职能、聚焦主业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基础,大力推进“三转”工作。

  角色定位更准。清理县纪委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议事协调机构145个,取消13个,退出117个,保留15个;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行政权力清理等10多个工作项目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出台《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排序意见》,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纪委书记专司其职,确保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监督效果更好。改进监督方式,由过去纪委大包大揽向强化“再监督”转变。今年开展的“21+7+1”专项整治工作以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为主,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协调督办。改进办案方式,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 整合办案力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改进问责方式,综合采取专题约谈、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自身腰杆更硬。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在全县纪检干部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组织一次“打造铁军做忠诚卫士”大讨论、每月进行一次暗访巡查的“四个一”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本领强、作风硬的铁军队伍。

  (作者系通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14年10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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