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学校承载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重大使命,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圣洁之地。然而,近年来频发的校园腐败案却在侵蚀着这方“净土”,刺痛社会的敏感神经。在2011年终审宣判的咸宁市高级技工学校贪腐窝案中,一位从农村走出来的老校长,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案情】
2010年,咸宁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周洪源等人贪腐窝案。周洪源因收受贿赂、贪污40余万元,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2003年下半年,为了改善学生公寓住宿条件,市技校计划采购一批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在党委会上讨论时,时任党委书记兼校长的周洪源“力排众议”,拍板指定该项目供货商为广东东莞的老板冯某,事后周洪源收下冯某3万元钱。这是周洪源第一次“伸手”。
2005年,自知离任在即的周洪源,开始了他政治生命里“最后的疯狂”。他想着“自己在位的日子不多了”,于是整天和个体老板一起吃喝玩乐,相互之间称兄道弟。有了前面的“牛刀小试”,周洪源对这些个体老板的“好意”渐渐欣然接受,来者不拒,整万整万地收受贿赂。
2008年,市技校以建设实培楼等基建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争取的政策性贷款1900万元陆续到位,周洪源与时任该校财务科长的罗某同时瞅准这块“大蛋糕”,相互勾结,与基建老板内外串通,利用虚假施工合同,编制虚假财务凭证,套取国家贷款资金36万余元,周从中分得18万元。
【警示】
周洪源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别学校领导干部的腐败特点。如今大多数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有时还兼任党委书记,一手掌握着学校的人权、事权、财权,权力过于集中,成为滋生校长腐败的“温床”。作为老校长的周洪源,曾因业绩突出而获奖无数,在学校里“德高望重”,在教职工里“说一不二”,基本失去内部制约。而外界又缺乏完善的对校园腐败的预警和发现机制,使得周洪源所在的市技校一时成为法纪监管的“真空地带”。周洪源曾说:“真没想到还会有人来查我们学校的账,我在技校工作了十年,从未有单位来查过账。”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迅速增长,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建设项目方兴未艾,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学校的领导干部应以周洪源为戒,既要抓住发展机遇、改善教育环境,更要坚持职业道德,守住纪律底线,做到事业账、经济账、良心账,账账相对,心中有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