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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品牌 ,创新手段,提升文明执法形象
实施文化育检、社会治理创新、检察职能延伸,是市人民检察院的三张名片。
近年来,该院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教育、引导、凝聚、塑造作用,全面实施文化育检战略。2013年2月,该院制定出台“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三年规划”,通过推行“每周一课”制度,建立常态学习机制;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与湖北科技学院建立检校共建教育基地。
社会治理创新方面,该院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在维护法律权威和体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主动化解社会矛盾。2013年“两会”期间,该院排查涉检信访案件13件,通过采取落实定领导、定工作专人、定化解方案、定化解时限和包接待、包处理、包息诉的“四定三包”责任制,实现全部信访案件案结事了。当年,该院被评为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推广。
该院把依法适度延伸检察职能触角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针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维权工作,该院成立了由分管刑检工作的常务副检察长李学武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岗”,围绕“妇女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主题,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6人次,发放宣传单页1000余份。2013年,该院妇女工作被推荐为全国先进集体。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执法办案提出的新要求。2012年以来,该院积极应对刑诉法、民诉法的修改,狠抓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认识、强化责任、强化执行、强化协调、强化保障、强化流程,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高。
2013年4月17日,自依法提前介入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以来,该院坚守法治底线,严格规范执法,顺利完成提前介入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复杂问题,处处彰显检察机关司法文明形象,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该院实行对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在每个讯问室都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所有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进入检察院接受讯问开始,都有客观真实的记录。在办理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该院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均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每一份口供无一例外都有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予以印证。
该院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载体,注重把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要求和措施体现在执法过程中。2013年5月,该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首届“检察与刑事辩护”座谈会,收集律师代表提出的各类问题、建议达76条。在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办理过程中,该院专门开辟律师接待绿色通道,主动听取辩护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意见150余条,与律师交换意见180余条,在执法办案中不断彰显检察文明形象。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开、透明、公正、规范、文明的新要求,该院实行“公众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观办案工作区,扎实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微信、微博的“双微”平台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双微”平台全覆盖。
锐意改革,严格履职,彰显文明创建成效
以创建助推工作,以创建助推发展。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锐意改革,履职尽责。
内部整合助推机构文明。针对机构臃肿、检力不足、干警官本位思想严重等顽疾,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推广嘉鱼经验,按照“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改革思路,将全市6个基层院中原有的内设机构全部撤销,整合为批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7个部。通过改革,该院欣喜地发现:各基层院一线干警“多了”、全体干警“动了”、工作机制“活了”。原有内设机构平均减少68%,一线检力平均增至85%;改革后各项检察工作由过去的“单兵种”单打独斗,变成现在的“多兵种”协同作战;由过去的一人一科唱“独角戏”,变为现在的多部同演“大合唱”,真正实现了1十1>2的效果。该院内部整合改革的系列经验做法,受到省委、市委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复制推广。
严惩犯罪助推社会文明。近年来,该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新期盼,仅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69人,同比上升32%,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如市交警系统滥用职权窝串案、赤壁市环保系统淘汰落后产能领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窝串案等。去年以来,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37人,提起公诉3741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80人,提起公诉197人。全市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强化监督助推司法文明。该院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不断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该院单独设立侦查监督处和刑事审判监督处,各基层院按照内部整合改革设计,成立刑事诉讼监督部、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部,专司法律监督职能。2013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件,监督撤案116件,纠正漏捕71人,纠正漏犯25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6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3件次,开展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621件;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6件次,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65件次,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近年来,该院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率始终位居前列,去年全市检察工作在全省市州分院总体排名中上升4个位次,8个单项工作进入全省优秀行列,17项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位次前移,受到省院和市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