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咸宁市检察院,庄严的办公大楼,整洁有序的环境,遍布各个角落的文明礼貌用语、检察职业规范和法言警句,无不让人感受到拼搏奋进的活力和执法机关浓郁的文明气息。
自2012年新的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市人民检察院不断丰富文明建设的形式和内涵,促进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先后被评为“市直最佳文明机关”、“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去年10月,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咸宁7个市、县、区检察院均榜上有名。
在创建精神家园、破茧成蝶创新发展的进程中,咸宁检察机关谱写出一曲曲“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新篇章。
认识先行,活动搭台,激发文明创建活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自决定创建“文明单位”之日起,该院党组就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多次召开院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部大会,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动员,通过不断注入新理念、新思路,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该院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介,通过张贴标语、播放宣传片、开展宣传专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将学习资料、活动安排部署、体会文章等公开发布,供干警学习交流,组织机关干部、党支部、处室等开展专题讨论,增强广大干警文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千金重担人人挑,个个肩上有指标”的创建责任体系。
创建文明单位,创新活动载体是关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继洲认为,抓好文明创建活力工程建设,是实现创建目标的重中之重。“四个五”工程,是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系列创新。
——五项评选促和谐。该院结合“迎创”活动,组织开展读书标兵、扶贫帮困模范、文明窗口、文明楼栋、五好家庭等五项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干部文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生活氛围。两年来,先后评选出读书标兵20人,文明楼栋7栋,五好家庭64个,扶贫济困模范26人。
——五类活动倡文明。该院结合检察机关特点,先后举办“检察文化杯”球类、棋类、写作类(包括诗歌朗诵)、爬山拔河类、摄影书画类等五类比赛活动,陶冶干警思想情操,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仅去年一次摄影书画类比赛活动,就收集全市检察干警各类投稿110余件。
——五件实事显关怀。该院着力营造让干警舒心干事的工作、生活环境,先后改善了机关食堂、组织优秀党员和先进检察官开展红色考察学习、完善老干部活动中心设施、实行帮扶困难干警、逢干警生病探视和生日祝贺制度。
——五项投入筑平台。该院不断加大干警学习、工作、生活等软硬件设施建设力度,投入专项资金修建完善了院荣誉室、图书(包括电子)阅览室、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及文化活动场所,划拨专门经费用于文明宣传图册、电视专题片制作,使创建平台有保障,创建活动有载体。 (下转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