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记者王远远:
现在交电费越来越方便了,考虑到网民越来越多、网上银行越来越便捷,能否有进一步改进,增加交电费的途径?
咸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彪:通过多年的建设,现在客户缴纳电费越来越方便了。客户到柜台人工缴费月平均5700万元,仅占全部回收电费的24%,客户绝大部分的电费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和银行代收代扣电费等方式缴纳的。目前网上缴纳电费的途径有:通过支付宝网上缴费、通过国家电网95598智能网站缴费、翼支付缴费、各专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等。另外供电公司与咸宁市政府智慧城市项目部合作,开发上线了电力服务专区平台,客户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查询电费详细账单,增加消费透明度,并可以在线申请电费银行代扣业务,用户只需填写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上门为用户办理银行划拨业务。在增加网上渠道的同时,我们也非常重视不同客户的缴费需求,与联通合作建设电费代收点,全市合作建设了200个联通电费代收点。
◆湖北人民广播电台驻咸宁记者李先华:
每到用电高峰,难免发生供电故障,造成停电。请问供电部门怎样优化抢修服务,尽量缩短抢修时间,方便居民用电?
咸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李建明:我们优化抢修服务,缩短抢修时间,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增加抢修队伍,加强抢修力量,在24小时抢修值班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班组同时还有一个班组后备,保证紧急情况下抢修力量能够满足要求;二是充实备品备件,提前补充各类物资126项,保证用电高峰期间的材料供应;三是强化抢修装备,提前对应急电源车,带电作业车等特种装备进行了保养,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去,派得上用场;四是更换先进设备,达到快速隔离故障区域,减少故障停电范围的目的;五是优化抢修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抢修效率。从故障报修数据来看,2014年7月的故障工单与2012年相比下降了近一半,抢修复电的平均时间为0.59小时。
◆湖北日报咸宁分社记者汪明:
从服务角度,利用新兴媒体,能否建立一个微信的公众账号,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服务信息,解答用户各类问题,可有效促进“打通服务上的最后一公里”。
咸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彪:我公司已于去年底开通了“咸宁供电95598”微信公众账号和“咸宁供电95598”官方微博。主要功能是为广大客户提供准确的停电信息,发布业务办理指南、电费便捷缴费方式、阶梯电价计算方法、科学节能用电等用电服务信息,以及解答客户各类问题。也是公司及时适应自媒体时代,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便捷性,使服务响应更加迅捷。今后我们将继续拓展微信微博的服务功能和业务范围,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互动,也希望在座的媒体朋友们帮我们多做宣传,谢谢大家。
◆咸宁电视台程洪洋:
城区抢修现场,有些损坏、废弃物品有时没有及时清理。能否电通设施清,既维护城市形象,又提升供电公司形象?
咸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李建明:近年来咸宁供电公司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城市的号召,努力做到电力设施干净、整洁与园林城市形象和谐统一。咸宁大道、银泉大道等主干道两侧的电力设施,都进行了集中整治,但距离广大市民的要求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损坏、废弃物品没有及时清理的现象也确实存在。针对您所说的现象,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施工的过程管理,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入库要形成制度化。对部分无法及时回收的废旧物资要做好临时措施,防止人员误碰、误动,努力达到维护城市形象,又提升供电公司形象的目的。
◆香城都市报记者王奇峰:
2011年湖北省出台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政策,请问该政策在咸宁的执行情况如何?
咸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彪:在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政策出台以前,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都是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建设,费用计入开发建设成本,通过房屋出售予以收回。居民小区建成后,供电设施管理基本上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供电责任、安全责任由物业公司负责。由于住宅项目分散建设、建设标准不一、运行维护难以落实,加之部分物业小区管理不规范,存在价外加价等现象,居民用电权益无法保障,导致居民反响大,问题突出。2011年,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出台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政策。这是一个很成熟的政策,是一项惠民政策。
这一政策推行以来,供电部门高度重视,出台了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确保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政策有效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新建住宅收取供电配套工程费,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供电工程的材料购置、设计、施工等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用电权益。截止目前,与咸宁供电公司正式签订新建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合同的项目有113个,已完工送电的项目55个。这一政策的实施,规范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统一了建设标准,为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供电服务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了长效机制。居民不用再负担线路的维护管理费用及线路变压器损耗,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电权益,减轻了群众负担。
为使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政策得到更好的实施,湖北省物价局将价格政策的管理权限下发到地市管理,咸宁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我市新建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价格问题的通知》咸价环资【2014】101号文,文件规定本市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新建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价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7元收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按标准的85%收取。在今后的新建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中,供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楚天都市报驻咸宁记者站周鹏:
现在农村地区,夏天用空调的很普遍,而很多农村反映,每到用电高峰时期,总有老百姓反映电压低、空调经常用不了。请问供电部门今年在解决农村低电压问题方面做了哪些事?如有地方发生这样的现象,应该怎么办?
咸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李建明:发生低电压的主要原因,一是居民用电需求快速增长,二是1999年农网改造的标准较低,线路供电半径长,台区布点不足,线径小;三是三相负荷不平衡,会导致台区局部用户低电压;四是大半径10kV线路,负载率较高时,线路末端容易造成区域性低电压。
发生低电压时,要向用户所在的供电所反映,由供电所人员到家中测试,确认是否低电压,并对低电压原因分类:如果是属于三相负荷不平衡,由供电所人员进行负荷调整即可;如属于配电变压器过载、供电半径大等原因需要改造的,由供电所将改造方案和图纸报县公司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拿出具体措施解决。
今年在解决农村低电压问题上,我们公司上半年督促2013年农网升级改造、2010年节余资金等4批项目建设进度;其中2010年节余资金完成65%,其余3批工程全部完工;累计完成10kV线路304公里,台区549个74175kVA,低压线路576公里;今年3月底开展2014年农网升级改造8863万工程物资招标、催货工作。目前到货20%,8月已经开工,到货部分材料优先建设在实测中发现的低电压;2014年应急工程正在审批,省公司批复完成后将第一时间开展物资招标工作,力争工程早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