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从一开始就提升认识高度,从一开始就坚持问题导向,从一开始就体现认真精神,从一开始就严明工作责任,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剖析,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市委常委班子于6月20日至21日,集中利用2天时间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方案化、具体化、责任化、制度化,确保市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制定了具体的市委常委会整改方案,现将全文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整风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整治“四风”问题,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不断提高市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清廉形象,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政治定力,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重点完成8个方面38项整改任务:
(一)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1.严明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强化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意识,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决定的言论,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不实信息。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意识。(责任领导:全体常委;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下转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