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 星期
崇阳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29家单位被通报 3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本报讯 通讯员余光辉报道: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中,崇阳县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约谈“一把手”。对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纠正; 4家单位违规发放通讯费,局长被约谈并责令退回发放的补助;3家单位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今年来共对27名“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

  实名通报曝光。共发通报11期,实名通报单位29个、个人33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1人。在崇阳电视台开办专栏,曝光违规使用公车、庸懒散软、违规操办“升学宴”等案例19个。在荆楚网、咸宁廉政网、《咸宁风纪》、崇阳纪检监察信息网上公开通报7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批评教育谈话。着力解决执法监督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业病。对行政服务窗口职能授权不充分的12家单位分管副局长全县通报批评;对行政审批进驻服务中心不到位的10名行政审批股长全县通报批评;某医院职工违规操办女儿生日宴,给予全县通报批评;6家单位的14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责令本人做出书面检查,单位负责人作书面情况说明。今年来,共对195名党员干部开展批评教育。

  给予组织处理。将组织处理作为专项整治的又一重要“杀手锏”,共免职5人,调离岗位7人,辞退3人。如原县民政局副局长、低保局局长丁某对低保评定监管不力,被调离岗位;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某因工作执行不力,被调离岗位;石城镇某村原支部书记李某对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负直接责任,被免去村支书记职务。

  党纪政纪处分。如青山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合伙套取新农合基金和药品私分案,原院长已移交检察机关,县合管办驻青山镇审核员田某受留党察看一年之处分,分管青山镇的县合管办副主任罗某受党内警告处分,县卫计局副局长程某受党内警告处分,县司法局丁某在法律援助中私自收受当事人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其中撤职3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4人。

2014年9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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