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围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这一主线,不断探索、积极创新,逐步形成具有咸宁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908人,期满解除矫正2524人,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以下,远低于全省1‰的控制指标;社区矫正人员期满解矫后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4‰以下,远低于刑满释放人员5‰的重新犯罪率,充分显示出社区矫正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
一、健全三大工作体系,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市、县、乡(镇)三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检、法、司、民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一级建立了工作站。形成了自上而下、组织健全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常设机构。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相继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常设机构。三是落实目标责任制。市、县、乡三级政府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年初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检查考评。
二、打造三支队伍,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目前,我市矫正工作队伍主要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二是专职社会工作者。县级政府通过分配公益性岗位人员或由司法局出资等形式,为司法所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协助开展工作;三是社会志愿者。通过聘请大中专院校老师等为志愿者,协助开展对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全市现有社区矫正志愿者1721人。
为了提高三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市建立起市、县、乡三级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全市累计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120人次,培训社会工作者170人次,培训志愿者6703人次。
三、落实三大举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1、严把“进出”关口。一是严把“入口”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公信力。通过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明确全市各级法院对于拟适用社区矫正的案件,一律委托司法行政部门进行适用前调查评估。全市累计办理调查评估案件1988件,采信率达99.5%,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平正义。二是严把宣告关,切实做好入矫、解矫教育。将矫正人员入矫和解矫宣告作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三是严把出境关,杜绝脱管漏管。
2、强化监管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措施。通过不定期对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危险等级,在此基础上实行严管、普管、宽管三个不同的管理类别。二是严格按月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矫正人员每月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时间均不低于八小时。三是实行定位监管。建立了司法E通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起市、县、乡三级管理平台,通过GPS定位手机对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控管理,全市目前纳入监控955人,入控率达80%。
3、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矫正人员日记载、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半年考评、年鉴定、外出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使日常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完善监督考察制度。市、县两级联合检察机关建立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市级每半年进行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县级每月进行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三是完善重要节点安全排查制度。至今,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人员在重要节点脱管、漏管、上访、闹事、甚至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维护了我市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搭建三大平台,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1、搭建社会帮扶平台,为社区矫正人员排忧解难。一是有针对性地对矫正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先后为1455名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心理矫治服务,使他们摆脱了心理阴影,成为身心健康的人。二是积极协调民政等有关部门,累计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616人,申请困难救济和大病救助24人。三是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从2013年起,市、县两级先后为935名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申请创业资金45万元,推荐就业172人次。四是依托企业建立依托型安置基地36个,先后安置756名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2、搭建基地平台,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为了集中力量,实现社区矫正人员规范化教育管理,今年,市、县两级政府将社区矫正一体化基地建设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市政府已规划在市区和咸安区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扶基地和特殊人群就业培训中心。各地纷纷投入或准备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地3家,在建2家,正在筹建1家。目前,我市社区矫正一体化基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3、搭建宣传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
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和借有关活动之机进行社区矫正知识宣传。先后在《法制日报》、《湖北日报》、《人民网》等报纸、网络上刊登社区矫正工作信息近百篇,向社会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10万册。今年,在咸宁日报上开辟了《社区矫正之窗》专栏,每周一期,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动态宣传,使社区矫正工作走近寻常百姓,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促进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的大环境,引导社会民众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王贞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