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流传这样一则故事——
崇阳、通城两县紧挨,边界却一直悬而未决。两县令最终协商决定:二人翌日骑马从各自县治出发,中途相遇处即为县界。
当天夜半,崇阳县令即策马前行,而通城县令循规蹈矩,天亮以后才出发。不久,二人于通城县治不远处相遇。从此,崇阳范围远大过通城。
这当然是传说了,但也并非捕风捉影,在今天的崇阳县还有一个撞官塘村,村前有一眼水塘,据说为双方县官相遇处。崇阳县令不拘格套的办事风格,由此可见一斑。
一
在崇阳历史上,还真有一位雷厉风行、不拘格套的崇阳县令,他就是北宋名臣张咏。
张咏(946—1015),字复之,自号乖崖,濮州鄄城人。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登进士第,授大理评事、知崇阳县,后又知益州、杭州、陈州,累擢枢密直学士,真宗时官至礼部尚书。
张咏知崇阳期间,最著名者莫过于“一钱斩吏”的故事。据《鹤林玉露·乙编》卷四载:
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傍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中钱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剑下阶,斩其首。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小错积少成多,终将酿成大祸。故事记载中的“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已是千古流传的成语。
张咏还凿山引水,设堰建陂,灌溉水田数百顷;奖励耕织,引导邑人载茶种桑,其笞责惰农的故事也极有趣,据王得臣《麈史》卷上载:
咏在崇阳,登喜峰亭,见人市菜归,呼问之,乃田家子也。曰:“若自有地,岂地不足以艺蔬耶?顾从邑而市之,真游惰者。”于是笞而遣之。
另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二:
民有入市买菜者,公召谕之曰:“邑居之民无地种植,且有他业,买菜可也。汝村民,皆有土田,何不自种而费钱买菜?”笞而遣之。自后人皆置圃,至今谓芦菔为“知县菜”。
“芦菔”即萝卜,将一种菜称作“知县菜”,足见百姓对张知县的感情。张咏做崇阳县令时,正值五代分裂结束、北宋刚刚统一且由乱转治之际,故有“军卒凌将帅,胥吏傲长官”(《鹤林玉露·乙编》卷四)之怪事,这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张咏以一钱斩吏、笞责惰民,百姓不以为酷、反以为清的原因了。
中国封建时代,一县之长对于一个地方风俗影响甚大。张咏在崇阳四年,兴利除弊,整顿吏治,移风易俗,离任后,百姓在县西建生祠祀之,四时不绝。隆兴二年(1164),移祠于县北之北峰亭上。明洪武六年(1373),又在北峰亭基新建张咏祠堂。2012年12月,崇阳县委、县政府应人民呼声,在市区中心大集广场新建一处“乖崖亭”,凉亭典雅别致,古色古香,顿觉思绪穿越时空,千年往事宛若眼前。
二
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张咏离开923年之后,崇阳又迎来了一位县令冯台异。
冯台异(1866—1908),字树侯,河南省唐河城小李庄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科进士,至湖广总督张之洞幕下帮办洋务,曾做过武昌方言学堂会计庶务委员,后任崇阳知县。
冯台异任崇阳知县不过一年多时间,但他是一位颇为勤政的官员,又能亲民,故逝后一秀才撰挽联,评价极高:“是上国栋梁,大任能胜,可惜无端遭摧折;真下民父母,诚求务中,谁教哭泣失瞻依。”
据传,冯台异判案颇有特色,如他曾判过一个“多角恋爱”的案子,“堂谕”(判决书)结尾写道:“呜呼!玷白璧以多瑕,厉实阶离魂倩女;棼朱丝而不治,罪应坐月下老人。所有两造不合之处,俱各免议。此谕。”(冯友兰《三松堂自序》)短短几句,文采斐然,有成语(白璧微瑕、治丝益棼)、有典故(郑光祖《倩女离魂》)、有传说(月下老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布告一贴,全县传颂。
而崇阳县之随冯台异出名,却不是因为冯本人,而是其二子一女——后来被誉为“三冯”的冯友兰、冯景兰、冯沅君:冯友兰,著名哲学家、中国哲学史“现代新儒家”学科建设的开创者;冯景兰,著名地质教育家、矿床学家、地貌学家,提出“封闭成矿学说”、“丹霞地貌”等概念;冯沅君,现代著名女作家,中国古典文学史家,大学一级教授。
冯台异任崇阳知县时,冯友兰12岁,冯景兰9岁,冯沅君7岁。冯友兰以一个孩童的视角,留下了崇阳县衙的详细描述:“衙门的大门上边,挂了一块竖匾,上写‘崇阳县'三个大字。竖匾表示以上临下的意思。进了大门,绕过仪门,就是大堂。大堂前面两侧各有一排房子,这是县衙门的六房办公之地……”,冯友兰还对县衙的日常活动、县官的工作、生活等作了详细叙述,成为后人了解古代县衙情况的重要资料。崇阳,因为冯友兰的文字再一次进入中国文化史,成为研究者们高密度关注和引用的地名。
地以人传,人以文名。历史上的崇阳县令,因其各自声名而将“崇阳”二字屡屡载入典籍、史册,以其政绩激励着后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