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甘青 通讯员 高峰
该不该禁鞭?该怎样禁鞭?就在今年5月30日,24名市民代表、7名听证员,在市公安局参加了听证会,就《咸宁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各抒己见,讨论热烈。
意见稿一共由18个条款组成,其中包括“禁鞭令”出台背景、城区禁鞭的具体要求和管理处罚措施。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禁鞭令”将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全市市区内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和安全管理等活动,都应当遵照规定执行。
观点一:燃放鞭炮是陈规陋习
“不但要禁鞭,还应设立举报奖励机制。”作为市民代表之一,在市中心医院工作的张一兵发言称,国内很多城市早已出台了禁鞭令,咸宁山清水秀,又是旅游城市,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对保护环境很有益处。
听证会上,过半数的市民代表赞成禁鞭。他们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噪音、粉尘等,破坏城市环境;在经济上也是一种浪费。
“以前总希望在小区禁放鞭炮,可由于缺少法规依据,迟迟不能推行。”在福星城小区物业工作的市民代表许向阶称,每年春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期间,物业想在小区禁放鞭炮,苦于没有相关法规作为依据,无法实施。
“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庆贺节日,这种传统的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的城市生活。”来自城区温泉村的市民代表张世卫称,他经常看到村里一些居民婚庆嫁娶时,总会燃放大量的烟花炮竹,甚至互相攀比,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观点二:禁鞭宜分步实施
在听证会上,也有市民提出,过节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传统习俗已经深入民心,应该有所保留。
“如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那么每年一到节假日,监督禁鞭的工作量会相当大。”来自金叶社区的市民代表陈登洲发言时称,应该按步骤、分区域在城区实施禁鞭工作。
“多少年来的传统,说不放就不放了,这个弯转得太急了。”市民代表周惠兰称,希望政府在开展禁鞭时,能够有步骤地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听证会上,有代表认为,城市禁鞭是一种大趋势,需要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并且需要时间不断改善禁鞭方式,让市民更加适应现代城市生活。
观点三:禁鞭需要周密谋划
“禁止经营烟花爆竹,会对经营户造成很大影响,解释说服工作需要提前做好。”参加听证会的市人大代表发言称,此次公布的意见稿中,除了对燃放烟花爆竹做出限制外,还对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有明确限制。
“怎样界定人口密集区?禁鞭区域如何划定最科学?”听证会上,政协委员称,在禁鞭工作中,政府部门需要科学严谨地对城区禁鞭区域进行详细划分,在处罚上也应该不仅仅拘泥于罚款一种方式。
参会的市烟花爆竹协会代表胡小平发言称,目前咸宁已经建成专门的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并配有专用运送车辆,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境正进一步规范、有序。下一步,他们还将推广污染小、噪音低的新型烟花爆竹,逐渐取代传统的烟花爆竹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