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远杰、徐忠宽、李芳报道:“我家发生了煤气爆炸,造成4个人受重伤,没想到写申请上报洪港镇、县民政局仅2天时间,就领到了5000元救助款。” 8月22日,通山县洪港镇盘田村村民聂武义向笔者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原来,这是通山县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的一个实例。
今年6月,通山县被定为全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实施方案。规定“救、急、难”服务对象为户籍所在地乡镇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农村散居孤儿,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凡需救助的特殊救急难对象,由本人申请,由乡镇民政办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核上报;民政局收到救急难资料后,实行即时审批、即时拨付,整个工作流程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为确保试点成功,县民政局向社会公布救助热线电话(2358816),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县政府投入100万元作为救急难基金。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对“救、急、难”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滥用职权、疏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及发生重大问题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律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