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崇阳县政府狠抓责任保障、简政放权、惩防体系和责任追究,获取党风廉政建设的丰厚红利,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唯有责任上肩,聚点成线成网,才能造就“不失职”的责任政府。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政府党组是责任主体,负首要责任和主要责任。政府党组及其组成部门串联到一起,级级责任上肩,就形成一个系统,环环相扣,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护联网”。我们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的工作理念,贯彻执行“力度统一论”,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分解落实到政府党组成员和政府各部门党组书记头上,实行路线图管理;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当作“硬杠杠”,统一于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让主体责任到边到角,到点到片,有力推进了责任政府的建设。
二、唯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权公用,才能造就“不折腾”的效能政府。今年,我们重点抓简政放权,建立阳光平台,抓出了高效优质的服务,抓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通过清权确权晒权,行政审批、行政收费项目分别由98项、91项瘦身到66项、79项;制定目录管理办法,及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编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强化流程监控,让一切在阳光下操作;率先试水将五个“服务中心”整合成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所有部门行政审批股整建制地进驻中心,按照“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模式提供服务;对审批事项少或审批频率低的部门,实行集中受理、预约审批。对工业园区建设的相关审批服务,在中心设立“绿色通道”,统一受理,实行部门联合会审,实现了“真正方便人民群众,真正增添市场活力,真正实现阳光操作”的工作目标。
三、唯有扎紧制度的篱笆,从源头预防腐败,才能造就“不能腐”的清廉政府。制定出台《县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行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审批制,明确规定凡属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城市拆迁、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财务支出等,只有政府常务会才能形成决议,且必须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参加。实行财政管理会签制度,财政专款先由县政府财源办公室审核,由财政局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共同审批;项目资金拔付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发改局、财政局审核,最后由分管县长、常务县长和县长共同审批。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全面推行财政预审制度、审计决算制度,杜绝暗箱操作。
四、唯有做到严格问责,树立法纪权威,才能造就“不敢腐”的法治政府。今年全县开展16项专项整治,政府主动认领9项,重点整治公款消费、滥发钱物、打牌赌博、村级财务混乱,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涉企违规收费、教育乱收费问题,重点查处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和财经纪律突出问题,对全县所有乡镇、科局实行全覆盖、拉网式整治,抽查了40%的村(社区),对19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16家单位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推进政风行风评议、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等活动,切实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追责问责、政纪处分50人。
(作者系崇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