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 星期
勇于担当 积极作为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隽水镇党委书记 续红林

  我自任隽水镇党委书记以来,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

  主动履责不推诿。主动谋划部署。主持制订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项目化数量化,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责任。主动协调督办。确定每周二上午8:30前召开半小时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督促工作进度。主动落实兑现。平时将责任落实进度张榜公布,年终党委成员亲自带队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和责任追究。去年,表彰了10个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对得分后三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带头示范不作秀。带头公开承诺。制订《廉洁自律“十不准”》,党委成员带头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制作专栏上墙公示。带头接受监督。党委成员每年向党员干部大会述廉。采取电话抽样调查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去年测评得分93.6分,比上年增加1.7分。带头廉洁自律。隽水镇地处城区,建设多、项目多。但我带头廉洁自律,没有介绍过亲友承揽工程项目建设。

  支持保障不甩手。支持落实“三转”。镇纪委书记排位在书记镇长之后,不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纪委副书记不住村,主抓纪检主业。支持执纪办案。做到人财物保障不打折、纪委办案不说情。去年以来,全镇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起,党纪政纪处分13人。支持同级监督。党委成员每年定期向镇纪委报告一次住房汽车购置、投资经商理财、配偶子女从业出国等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的,自己亲自约谈。

2014年6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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