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通城县各级党委和纪委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县委以上率下,坚守责任担当。
在牵头抓总中落实主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今年以来,县委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主要领导在8次重大会议上专门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强调,督促各级党委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把班子带好、把干部用好、把风气匡正。
在表率示范中体现主角。县委主要领导坚持“既挂帅又出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去年以来,县委书记先后6次亲临县纪委监察局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亲自找11个乡镇和19家县直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县委常委亲自给县直有关单位讲廉政党课50多次。
在支持保障中强化主力。近年来,县委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改革,对11家单位实行重点派驻;撤销其他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立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明确规定纪委书记排序,无论资历深浅,党委设有副书记的,排在副书记之后;不设副书记的,排在党政正职之后。
二、纪委动真碰硬,强化责任保障。
收缩战线转职能,角色定位更准。对内设科室职能和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目前,共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143个,取消13个,退出115个,保留15个;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行政权力清理等10多个工作项目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同时,规定纪委书记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单位其它业务分工,确保集中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聚焦主业转方式,监督效果更好。一是改进办案方式。推行全员办案制度,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 整合办案力量。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1至6月,全县立案45件同比增加28.5%,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同比增加33.3%。二是改进监督方式。由过去大包大揽、事事牵头向强化“再监督”转变。今年针对基层信访突出问题、机关作风问题等开展的“7+4+2”专项整治工作和“宣教月”活动以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为主,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协调督办。三是改进问责方式。综合采取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去年以来,对人退车不退、请客送礼大操大办、违规举办“升学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发现问题36个,党政纪处分19人,诫勉谈话等其他措施处理17人。
打造铁军转作风,自身腰杆更硬。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组织一次打造铁军做忠诚卫士大讨论、每月进行一次暗访巡查”的“四个一”活动,对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一律就地免职,调离纪检监察队伍。
三、各级签字背书,扣紧责任链条。
清单式明责。将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为常规共性要求、特色创新工作和群众民主测评3大类别,分乡镇和部门以百分制形式细化量化责任目标要求和项目指标,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和纪委书记4个层面,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清单,并以图表形式上墙、上栏、上电子显示屏,接受群众监督,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立体式考责。坚持半年抽查、年终检查,每年2次,对照责任清单,采取“县委集中考核、纪委动态监督、社会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立体式量化考评。为确保真评实考、公平公正,杜绝打“随意分”、送“人情分”、得“应付分”等现象,年初,还安排部分被考核单位在通城政务网和通城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落实责任制“承诺”“大晾晒”;年中,组织2场“电视问政”进行“践诺”情况实时“大追踪”;年末,组织“兑诺”情况“大评议”,采取电话抽样调查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倒查式追责。责任制考评结果与单位表彰奖惩挂钩,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责任制年度考评“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同时,建立签字背书、倒查追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每季度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行为落实情况进行签字背书上报县委和县纪委,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去年,通过立体式量化考评,有12家单位被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12名单位主职领导被评为先进个人,5家发案单位被“一票否决”、主要领导被倒查追责诫勉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