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办案,成效显著。相关数据显示,平均每天有近400名党员和公职人员受处分、一个厅级干部“中箭”,每月一名省部级干部“落马”。
正如王岐山提出的“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可以说,治标已经初步达到目的,但治标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关键是“为治本赢得时间”。这揭示了执纪办案治本才是目的和方向。
如何通过执纪办案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治本目的呢?关键在于推进“一案双查、倒查追究”。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让身在其位、未尽其责,放任甚至推动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通过拍除“苍蝇”、打掉“老虎”,形成执纪办案的强大震撼力。(作者单位:通城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