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
为“勇当人质”的王副书记点赞

  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事件。嫌犯张泽清手持刀具和爆炸装置进入校园,劫持50名学生和1名老师。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王林华到现场置换人质,嫌犯留下王林华,并向其身上淋汽油,后嫌犯被警方击毙。网友们纷纷认为,王林华在危机时刻的选择体现了共产党员的担当,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据人民网)

  @“罗瑞明”:在关键时刻王副书记主动请求替换当人质,这需要胆量,更需要为他人着想的情怀,用自己的危险换取他人的安全,这是舍己为人。危机时刻能有此举动,更体现出真正的责任和担当。

  @“漏江看雁”:人们常说,党的干部应该是“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生死关头豁得出去。”如果没有一种将自己的生死安危置之度外、不顾个人安危的勇气,没有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精神,没有“我是党员干部,我先上”的超人胆量,是不可能“站出来”、“豁出去”的,这种“为官敢担当”的精神值得我们点赞,应该为之鼓掌。

  @“管中窥豹”:这位王书记官德好、人品好,危难之时把群众安危看得比自己命都重,应破格使用。

  @网友“菊香书院”:老师请求让学生离开,高尚!书记换老师做人质,这才是好公仆!人民就需要这样的老师和书记。

  @网友“恐龙”:这样正能量的官员多了,我们中国何愁不强?

  @网友“冬君”:为“请求当人质”的副书记点赞,因为危急时刻明哲保身的党员越来越多,敢站出来的越来越少,更别说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及关头豁得出来。点赞是态度,更是喝彩,期待如此正能量来得更猛烈些!

  @“ch003”:不管有什么诉求都不是拿无辜师生做人质的借口。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就该从快从重处理。赞书记,赞老师,赞警察!

2014年6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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