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是法律赋予银监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咸宁银监分局如何破解“四难”?记者近日专访了咸宁银监分局局长陈建郧。
“维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金融投诉,既是法律赋予银行监管部门的一项职责,也是银监部门践行落实群众路线的要求。”陈建郧说,仅去年以来,我们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44起,主要集中在银行柜面服务、服务收费、银保产品销售等方面,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今年4月24日,盲人李望龙到某银行小额取款,被工作人员要求去ATM自助取款,李望龙气愤的打电话到银监分局投诉。分局立即派人现场核实,督促银行向客户道歉,并在柜台为他办理了取款事宜。陈建郧说:“这件小事对我们启发很大,我们以此为例,举一反三,要求银行高度重视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柜面金融服务工作,对残疾人办理银行业务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陈建郧介绍,由于银监分局成立时间不长,社会知名度较低,近年来主要做了四件事:一是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每年都组织全市银行开展“金融服务宣传月”、“金融知识下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增强公众维权意识;二是开门受理诉求,通过各种媒介公布投诉受理电话,设立了金融消费者来访接待室,专人负责来访接待;三是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建立投诉处理流程,规定了受理、分办、处理、回复时限;四是及时回复处理情况,受理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事项,最短2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陈建郧还介绍到,2013年银监会出台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今年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对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下一步,分局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切实解决金融消费者来信来访“四难”问题。同时,针对金融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代理保险、理财产品销售、乱收费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