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两个月,妻子回娘家“探亲”,却一去不返。丈夫苦等22年无果。为解除这段不明婚姻,71岁的广东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委会村民区某儒将高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告上法庭。3日上午,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该婚姻登记。
1992年,经朋友介绍,49岁的区某儒认识了29岁的李某。李某自称是广西人,丧偶。同年2月22日,两人在佛山市高明县高明镇政府领证结婚。
婚后两个月,生活还挺和谐美满。之后,李某说要回老家迁户口,向区伯要了9000元钱。从此,杳无音信。
区某儒不知道李某的任何信息,只好日复一日等待。后来,他认定自己受骗了,却也没去找介绍人或报警。
不过,20年后,他却想离婚了。因为前几年,曾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但对方得知他还没有离婚,就作罢了。
为此,区某儒状告高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要求解除婚姻。3日上午,高明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其婚姻登记。区某儒没有意见,但被告称保留上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