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4日 星期
县交通局:规范执法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庞军雄、特约记者汪国文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自觉性,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强化三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交水平。

  该局强化素质提高,采取引导、支持、督促个人自学和举办学习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交通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确保做到“五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有学习考评。同时,每年要组织运管所、海事局、路政大队等交通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集中举办理论知识培训和军训,全力提高执法综合素质水平。

  强化制度约束。高度重视制度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管理和约束作用,注重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十不准”》、《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系列规章制度。把执行制度纳入执法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强化行为监督。凡是法律允许公开的行政行为,都通过各种方式实行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并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两委员一代表”、老干部等对交通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对监督员提出的工作建议和反馈的监督信息,及时办理并通报办理结果。同时,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全力确保“阳光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2014年6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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