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向东宁报道:昨日,市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参股湖北银行的相关事宜,同意设立咸宁仲裁委员会。市长丁小强主持会议。
湖北银行是由省政府主导的一家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3年末,该行资产总额1035亿元。成立3年来,湖北银行资产和存贷款规模以年均近40%的增幅持续增长。2013年,该行每股收益0.39元,净资产收益率16.1%,不良贷款率在0.7%以下。
会议认为,湖北银行邀请我市参与其第二轮增资扩股,是政银战略合作的难得机遇,有望通过参与银行经营决策与管理,推动湖北银行深化与我市的经济社会融合,拓宽政银战略合作深度与广度,实现政银、银企互惠多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精神,市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咸宁仲裁委员会组建方案。会议认为,仲裁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经济纠纷增多,仲裁作为诉讼之外解决民商事争议的必要而有效的途径,在服务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凡是市场和企业能解决的,放给市场和企业;凡是社会中介组织能承担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咸宁仲裁委员会作为新兴的中介组织,要主动培育市场、适应市场需求,努力得到地方、市场、当事人的认可,最终走向市场。同时,市政府将对仲裁委员会等中介组织给予支持,设置辅导期,在此期间,从人员、场地、办公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