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4日 星期
普法之光耀桂乡
——咸安创建全国法制先进县市区走笔
记者 黄柱特约记者 谭辉龙 胡剑芳 通讯员 许凤 陈洁

近日,咸安区被全国普法办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作为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县区,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难度很大,咸安是如何在创建中脱颖而出的?

合法妻子,没有继承权。

考虑到陈某生活困难,在邓某家生活的6年间,帮助打理家务,做农活,尽职尽责。当地村官金巧了解情况后,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多次介入调解。

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金巧联合横沟桥镇司法所、区妇联一起调查走访,与邓家子女反复沟通,促成双方和解,陈某获得6万元补偿。

该案例获得了省司法厅“2013年度十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

普法讲座进村入户

家感触良多:“参加这次旁听,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教育,对一些认识模糊的问题有了新的理解,为以后自己用法增加了底气。”

目前,庭审学法模式已在全区14个乡镇办场开展。下一步,区司法部门会不定期的举办此类培训。

今年,该区司法部门专门聘请受过培训的70余名大学生村官担任志愿者,进农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每到周末,一台普法宣传车就会开进农村、社区,宣传普法知识;村干部和法律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法规。

“法制咸安”和谐一方

为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咸安着重在孕育普法亮点上下功夫。

“专家以案说法,是咸安的一大亮点。”区司法局局长郭洪峰介绍,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和调解员到法院

3月份,在咸安区横沟桥镇司法所上演温馨一幕:该镇孙田村村民陈某噙着热泪,感谢村官金巧和司法所干部对她的法律援助和普法教育。

今年52岁的陈某,此前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后经人介绍,于2007年与孙田村村民邓某“成家”。由于她法律意识淡薄,和邓某生活的几年期间一直没有领结婚证。

去年,邓某遭遇车祸身亡,获得赔偿金40万。根据法律规定,这40万元属于邓某的个人财产,只能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由于陈某不属于邓某的

去年初,咸安村级换届选举,一批文化层次较高、思想活跃的年轻同志进入了村级班子。为做好警示教育,补上他们法律知识不足的短板,横沟桥镇司法所联合横沟法庭,组织辖区10个村、2个社区的干部,走进区法院旁听审理一起村民纠纷补偿案。

20余名村官,4个钟头的旁听,大

参加旁听审理,以案说法,成为该区推进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一大创举。

近年来,咸安把法律知识作为指导工作、解决群众困难、化解基层矛盾的法宝,构建起立体式“大普法”格局。积极推行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普法学习,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提高工作人员依法服务能力,有效规范权力运行,防止了职务犯罪、索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

该区将基层法制宣传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司法行政部门全面开展法律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系列活动;基层调解员走进群众家中,担任群众法律顾问,讲解法律知识,扫除法律盲点,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六五”普法期间,咸安共发放法律书籍6万册、宣传资料70万份,创建法治单位64家、法治学校18家、法治村19家,有力推进了“法制咸安”建设。

2014年5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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