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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践行群众路线,要合力严办“三案”顺民意
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简称“三案”),是保障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不愿为自律机制、不敢为惩戒机制、不能为防范机制的有效举措,更是解决社会关注、顺应群众意愿的必然要求。
一是抓关键。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努力实现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从源头上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发生,下大气力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二是严管理。在六个方面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管理,即:是否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钱物、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与当事人、中间人、律师等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是否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或向案件承办单位的领导、具体工作人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是否徇私情、谋私利,与相关机构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是否违反规定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工作秘密等行为;是否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为小团体和个人牟取私利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立制度。健全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办案终身责任制。要建立“谁审案、谁负责”的追责机制,尽可能将错案减至最少。健全案件评审机制。要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从上访群众反映的和各界投诉的案件评起,一件一件进行评查。主动接受监督机制。推行网上公开机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公开,并向社会公开“三案”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严格落实好接受监督各项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二、践行群众路线,要努力做实“四小”惠民众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政法干警践行好群众路线,就是要做实小纠纷、小诉求、小案件、小困难“四小工程”,切实做到解决“小纠纷”、小事不拖大,解决“小诉求”、细小见公正,解决“小案件”、力度见真情,解决“小困难”、处处有服务,于细微处彰显真情、惠民众、保民安。
一是热心调处小纠纷。坚持“小纠纷”调处多手段、多层次。对“小纠纷”,受理不推诿,调查不拖延,调解不过夜,做到早抓主动抓。要自觉运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乡规民约、人情感情等,善于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让群众在法律宣传教育中了解小纠纷的症结所在,缩小双方分歧,从而达到缓解、化解小纠纷的目的。要充分发挥村级治调组织作用,努力将小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杜绝因“小纠纷”处理不当而引发“大问题”。同时,要实行小纠纷调处“谁主管、谁负责”包案责任制,问题不解决、小纠纷未化解不解除“包案”责任制。
二是真心倾听小诉求。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排解民忧。要深入企业、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到田间地头去、到企业车间去、到矛盾复杂的地方去,与群众同坐一条凳,同吃一锅饭,倾听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能解决的问题,妥善、尽快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做到真心倾听、真情解决群众的小诉求。
三是用心办理小案件。按照“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群众反映什么治安突出问题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要求,始终把办理涉及面广、关系民生的“小案件”作为稳定社会大局的大事来抓,在破大案、要案的同时,把群众关心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拎包扒窃、入室盗窃、农村“偷鸡摸狗”、失火涉毒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在第一时间集中精力坚决给予“零容忍”打击,确保群众财产不受侵害。
四是实心解决小困难。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关系大民生”,深入辖区、社区,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情况,建立档案,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要求政法干警到所联系的村、企业、社区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活动。对生活困难且无劳动力的,要组织开展“献爱心、送温暖”行动,给予经济帮助;对生活困难但有劳动力的,帮助出谋划策,制定帮扶措施,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帮扶解决。同时,加大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因病返贫家庭、天灾人祸家庭关爱力度,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所需。
三、践行群众路线,要竭力开展“五大”察民情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回访、大下访、大调解“五大活动”,是了解掌握社会实情、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政法干警转作风、察民情、密切警民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有效载体。
一是大排查知民情。大排查,就是要摸清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要落实制度排查。采取每半月排查一次、村(社区)每周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力争排查率达到100%。要明确范围排查。重点排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易发的矛盾纠纷。要细化内容排查。把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查清楚,把问题的性质和症结搞清楚,为调处化解工作提供有力依据。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纠纷的趋势动态和新情况新特点,根据事态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排列,分级落实化解措施。要逐案研究分析。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重点分析问题的焦点,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改进措施和办法;对属于新发生矛盾纠纷问题的,重点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并分析此类问题的发展趋势,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对难以解决或依靠现行政策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争取支持。
二是大调解化民怨。大调解,就是要及时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模式为根本出发点,充分整合综治、维稳、信访等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社会各方面的调解资源和力量,形成纵向延伸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横向覆盖区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大调解”组织体系。要发挥“三调”联动作用。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民间性、自治性”的特点,发挥“以情感人”作用,促成纠纷调解。充分利用行政调解“权威性、公信力”的特点,发挥“以理服人”作用,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强力保障、不告不理”的特点,发挥“依法律人”作用,引导当事人尽可能解决纠纷。要实施“定人包案”制度。实行对矛盾纠纷“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调处责任制,确保矛盾纠纷调处件件有安排、事事有落实,把“事要解决”落到实处。
三是大接访解民难。大接访,就是要做到“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解释、教育到位”。要强化接访理念。牢固树立抓接访就是保民生的理念,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和期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牢固树立抓接访就是促发展的理念,了解民情、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加快发展的强大正能量;牢固树立抓接访就是增和谐的理念,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减少矛盾和问题的发生。要创新接访举措。接访的核心是解决问题。必须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问题,带着责任和感情接访接待群众、解决诉求,动真情、出实招、办实事,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果,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真正消除积怨、化解矛盾,以接访的实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健全接访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首访责任制。对接访后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政法干部的份内事、硬任务。
四是大下访听民意。大下访,就是要创新服务群众机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了解群众诉求、掌握民众心态。要做到“五个必访”:所有村(社区、企业)必访,确保走访覆盖面达到百分之百;重点地区必访,对治安混乱、案件高发、多发、矛盾突出的地区逐一走访;重点人群必访,对涉访群体做好政策宣传,解疑答惑和教育疏导,对特殊人口强化管理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两代表一委员”必访,建立联络沟通机制,了解社情民意,顺应群众新期待,改进工作,服务为民;涉案、涉访“重点人”必访,了解思想动向,进行法律疏导,落实稳控措施。
五是大回访消民气。大回访,就是要求政法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回访对象即所有案件当事人,明确回访主体即谁主办、谁回访,明确回访方式即上门或电话回访。政法各部门组织开展大回访活动,要与当事人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与沟通,认真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同时,各办案单位向社会公开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耐心做好解释,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要立改立行,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四、践行群众路线,要全力落实“六个一”暖民心
政法机关创新的社会管理“1+X”工作中明确提出,全县政法干警要“身”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摸排一批涉案线索、调解一批矛盾纠纷、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听取一些群众意见、帮扶一些困难群众的“六个一”举措,其核心是暖民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警民关系。
一是“身”入一线,当好信息员,掌握民情社意。要“身”入基层,了解群众生活状况、生产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是要多到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及“问题少年”、案(事)件受害人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家中进行上门走访。在走访中,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汲取群众智慧,及时掌握群众的新期盼,使“身”入一线的过程成为问计于民、推动和改进政法工作的过程。
二是讲究实效,当好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要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信息,千方百计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围绕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各种利益群体诉求、涉法涉诉、环境污染、安全事故、权属纠纷、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防范排查、教育疏导、调处化解工作,多为群众办实事。
三是打防并举,当好治安员,严打严防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和盗抢等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一批治安乱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治理和专项打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攻克一批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结对认亲,当好服务员,热心为民服务。政法干警要对联系村(社区)、企业的孤寡残疾、下岗职工等生活困难群体,特别是要对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及“问题少年”、案(事)件受害人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进行“一对一、一帮一”的结对帮扶,落实好刑事受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政策措施,想方设法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救济困难的,感化“问题者”,使他们生活得到解决,思想得到教育,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