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划,私房户主强行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石头、做院子,希望通过微博让媒体关注,来现场采访,了解事实,地址就在咸安区鱼水路兴隆街22号后面。@咸宁日报社 @咸宁日报记者部
5日,记者前往兴隆街了解情况,上个月,刘某刚搬来砖石封堵路口时,就遭到周围居民的反对。刘某一家与2个居民起冲突,拳头相向。在场的74岁老人阮桃仙老人前去劝架,被刘某儿子打伤,事后诊治花了500多元。
博主黄四华介绍,为了搬开这石头,刚又发生一起打人的事故。
当天,54岁的郑小玲送外孙上幼儿园, 因为石头堵路,郑小玲只能先从石头上翻过,再跨过去抱孩子。
此外,为了避免孩子被绊伤、磕伤,附近的四户人家也开始禁止孩子在家门口玩耍。
回家后,郑小玲便动手挪石头,想为大家出行空出一条通道,不想却遭到刘某两口子的拳打脚踢。现场制止的群众也被刘某家人搬起的石头砸伤小腿。
在现场记者看到,若刘某将围墙建起,这4户人家只能从前后邻居家的客厅及地下室出行。
当日下午,由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局长陆海明及咸安区城管执法大队官埠桥中队队长黄继忠带队,对过道周围住户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检查核对,判定用地是否在其合法用地范围内。
三证检查后,陆海判定刘某无权在这里建设围墙,最后责令其在一周之内清理完堵路的巨石和砖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