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市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机关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下干部。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良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现任副科级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有服务年限的必须满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者优先;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述条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6日。 (下转第二版)

2014年5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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