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闻期骏报道: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今年我市将此类患者纳入门诊大病管理,优先配额,报销比例提高5%,达到75%至80%。
据了解,随着《咸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市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上政策更加完善,除纳入门诊大病管理外,还提高了患者的住院待遇。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取消了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起付线。此外,原来每次住院个人要负担600至1000元,从去年开始也全部取消,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5%至80%提高到了90%(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按一级医疗机构规定报销)。
同时,对于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我市采取免费复治,将自闭症、忧郁症精神障碍儿童按市残联要求免费纳入康复治疗,其中医院支付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