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新增1至2个中国驰名商标、新增“三品”认证30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1至2个 的具体目标。
●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激励措施、建立示范机制、开展品牌价值评估及推广等,扎实推进品牌建设步伐。
品牌建设任重道远
品牌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衡量企业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年初,市政府对荣获咸宁市政府质量奖、“湖北名牌产品”、“湖北省著名商标”的31家企业分别颁发奖金10万元,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3家企业颁发奖金40万元。
这种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等品牌的重奖,我市已坚持多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商标战略。2008年起,市政府和工商局相继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和《咸宁市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咸宁市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保护服务联系卡制度》、《咸宁市2009-2013年商标发展规划》、《咸宁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有效促进了我市品牌的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商标有效注册量达3450件,其中驰名商标11件、省著名商标61件,获湖北名牌企业50家,市知名商标167件,获政府质量奖企业10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商标国际注册8件。
但是,放眼全国、全省,我市品牌发展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的现状不容乐观。据介绍,目前全国平均每10户市场主体拥有一件注册商标,而我市每45户市场主体才有一件注册商标。
市工商局局长沈卜桂感慨地说,驰名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谁拥有了驰名商标,就等于掌握了点金术,很多产品价格会提升一倍以上,还能带来很多便利。如湖北众望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众望”牌小麻花,在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被快速推广到全国各大超市和批发市场,很多超市直接免去了入场费,价格也较同类产品有大幅上涨,并出口到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国内率先出口的麻花品牌。
打造品牌雄心勃勃
今年,市长丁小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新增1至2个中国驰名商标”、“新增‘三品’认证30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1至2个 ”的具体目标。
4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咸宁品牌建设提供了全面规范科学的指导。
市政府在推进品牌建设方面信心坚定:发展培育制造业品牌、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发展“老字号”、知名商号品牌、争创优势出口品牌、支持中小企业创品牌、建立完善品牌保护体系。到2020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7000件以上,商标国际注册达到15件以上,地理标志达到10件以上;拥有驰名商标达到15件以上、湖北省著名商标超过100件、咸宁市知名商标达到300件以上;中华老字号、湖北名牌产品明显增加;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在全省排位有上升。
配套措施环环相扣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包括:
优化政策环境,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名牌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申请政策性基金等予以支持。
完善激励措施,继续对驰名商标、中国名牌、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以及国际注册的商标权属人进行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的企业奖励40万元,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核准注册地理标志的行业协会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核准注册国际商标的商标权属人奖励5000元。
建立示范机制,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培育申报一批商标战略示范点,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点予以相应奖励。
开展品牌价值评估及推广,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联动、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品牌推广工作体系,开展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湖北名牌价值评估,量化品牌价值,提升品牌美誉度。
我市是农业大市,《意见》强调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标准农业板块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强化幕阜山连片扶贫地区品牌培育和政策扶持措施,新培育和发展2至3个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品牌;实施“一县一标”品牌培育工程,填补各县市区地理标志空白;鼓励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报农业“三品”认证,争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百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