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陆文婷报道:日前,赤壁市政府组织财政、审计、发改、住建、国土、环保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召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专题会议。
2012年,该市下发《赤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根据两年来执行的情况和效果、与实际工作的差异、同现行法律法规及计价规则的矛盾,与会人员讨论了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在此基础上,该市出台了新的《赤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
新《规定》解释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强调了项目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规范了项目建设制度和程序要求,提出了责任追究办法。
按照新《规定》,该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决算审计,进行监督。明确要求,对该市市政府批准同意急需先开工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新增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