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 星期
全省法院系统“示范人民法庭”名单公示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示范人民法庭”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鄂高法〔2014〕23号)要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评选出100个“示范人民法庭”进行表彰。经层层申报,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对下列人民法庭呈报“示范人民法庭”,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横沟人民法庭

  嘉鱼县人民法院高铁岭人民法庭

  通城县人民法院北港人民法庭

  崇阳县人民法院天城人民法院

  通山县人民法院横石人民法院

  对以上拟表彰的“示范人民法庭”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发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提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单位,姓名,以便核查有关情况。

  电话:0715—8158658

  传真:0715—8158612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4月9日

2014年4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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