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 星期
崇阳强制医疗精神病人
廖某系该县首例

  本报讯 通讯员高阳成、汪善德报道: 日前,崇阳县法院作出决定,对精神病患者廖某实行强制医疗。这是该县首例。

  廖某是崇阳县高枧乡石咀村村民。1月5日晚,廖某精神病发作,无故持斧头破门进入父母卧室,砍伤父亲后,继续对卧床养病的母亲行凶,并向父母卧室地面泼撒菜油,点火烧房。

  行凶后,廖某逃到自家二楼,持斧头与接警赶来的高枧派出所民警对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增援民警赶到后将其制服。

  县法院审理认为,廖某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根据县人民检察院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廖某强制医疗。

2014年4月8日 星期

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