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嘉鱼县渡普镇烟墩村村民任俭龙拨打新闻热线求助,希望好心人救救他患病的儿子。去年10月,他儿子任立祥突然全身浮肿、四肢无力,经嘉鱼县人民医院确诊,任立祥患的是尿毒症。(4月4日《咸宁日报》)
按照常规,时下农村也有医保制度,但对那些重大病人而言医保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此外,也可向社会慈善机构或爱心人士就求助,但爱心捐助只是社会一种自发自觉的行动,由于捐助的不确定性,一般很难满足这类重病患者的治疗需求。像嘉鱼尿毒症病人任立祥这样,假如社会爱心救助一时不能救急又该怎么办?这是个非常严峻的现实问题。
笔者以为,政府应该尽快启动疾病应急救助机制,用制度兜底解决一些特困病人的燃眉之急,帮其度过难关。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紧接着,全国许多省市也纷纷出台了有关政策并正式施行。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就是从制度层面形成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从而解决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发生。这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客观要求。
目前,患尿毒症的任立祥仍然躺在医院同死神赛跑,渡普镇民政部门得知任立祥的情况后,已经送来了800元救助金,社会上也陆续会有一些爱心捐助,但相对于巨额医疗费而言,这些显然还远远不够。再说,类似的特困病人还有很多。倘若政府启动了疾病急救机制,有强大的政府制度后盾作保障, “任立祥们”才有希望得到拯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