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权威、加强党风政风监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一是注重学习。学习教育是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的基础。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作为当前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读、精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辅导资料。要采取集中轮训、巡回报告、专题辅导、典型示范、警示教育等多种学习教育方式,促进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群众观念。
二是注重纳谏。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风建设的重要职责,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切实以解决机关内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为抓手,回应社会各方面的热切期待,防止 “灯下黑”,主动“照镜子”。敞开大门诚邀各级代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群众对纪检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对纪检干部来一次大体检;打开天窗听取民意,要严格按照方案制定的各个步骤,做到规定环节不减、规定程序不减、规定要求不减,一项项落实,一环环衔接,不节外生枝、不偷工减料,让逆耳真言正衣冠、社情民意治治病。
三是注重实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抓好委局机关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也要抓好督促指导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严格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开展督导工作。要通过参加各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调阅有关材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情况,提出建议,推动工作,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在全程督导、全面督导的同时,抓住重点对象、重点要求和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注意发现总结典型,推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树立纪检干部“铁军”形象,切实用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作者系赤壁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