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 星期
嘉鱼贫困家庭获免112万元电费

  本报讯 通讯员魏明明报道:昨日,笔者从嘉鱼县民政局获悉,去年,该县1.7万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使用电能208万千瓦时,减轻“两户”家庭生活支出112.5万元。

  自实施阶梯电价政策以来,为减轻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经济负担,该县根据省物价局的相关要求,对全县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免收10千瓦时电量费用,优惠电费将采取先收取后返还的方式落实,半年集中返还一次。

  为让“两户”家庭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县民政局、供电公司积极加强政企沟通联系,全面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每年元月和六月,县民政部门向供电部门提供前半年“两户”汇总书面数据及月度明细电子数据,县供电公司则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将前半年应返还的电费金额,在核对确认后反馈给民政部门,并将返还电费汇入县民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于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电费统一返还到负责集中供养的敬老院、养老院及社会福利院,由民政部门确认后,供电部门按流程规定一并办理。

2014年3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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