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 星期
“有味”还得“有品”
记者 甘青

  开门做生意,谁不希望自己生意红火。生意要红火的第一步就得取个响亮的店名。

  至于为什么?做生意的朋友会告诉你:“店名不响亮怎么吸引顾客来店里消费?”

  店名是否响亮,市民反应最真实。

  有市民说:“有意思,有味道的店名,会吸引我去看看。” “有点文艺范,古典味的店名,我会进去转转。”“好记,有品味,有个性的店名,我会再次光顾。”

  从市民口中,不难发现消费者对店名有四点要求:一是吸引眼球,二是过目不忘,三是朗朗上口,四是富有韵味。

  于是乎,一些店家绞尽脑汁搞创意。诸如“飞发走丝”(谐音非法走私)、“饭醉团伙”(谐音犯罪团伙)、“神经吸吸”(谐音神经兮兮)等雷人店名纷纷出炉,以吸引消费者驻足。

  且不说这雷人店名能否带来经济效益,但却带出社会反响。众所周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有一个度,广告创意过了度,它就会变成恶性传播。从小处看,低年级的学生看了,他们难以分辨对错,对他们今后产生误导。往大处讲,坏了文明古国几千年的语言文明和社会风气。

  其实,精明的商家都明白,特色店名是一种有效宣传,一个好的店名是一个店铺的最好广告。一个店名或是品牌应注重品味和社会影响,既要让人过目不忘,但又不能低俗,否则仍然是很难长久流传的。当然品牌好还要质量硬,这样才能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2014年2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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