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 星期
通山纪委监察局追究森林火灾责任

本报讯 通讯员李坤潮报道:新春伊始,通山县以纪委监察局名义对因森林火灾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而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山县是鄂南重点林区县,也是全国首个碳交易试点县。为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绿色生态成果,该县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十个一”防火措施,同时制定若干规定,对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森林火灾发生当中有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进行党纪和政纪处分。

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纪委、监察局组成专班对每一起森林火灾进行全程介入调查,厘清责任,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到目前为止,该县共对2个乡镇、2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

2014年2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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