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 星期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回顾2013

  回顾2013

  一、积极服务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法治环境: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主动联系服务企业,积极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积极开展打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专项工作。

  二、加强平安咸宁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50人,提起公诉2324人。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316人,不起诉40人。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11件次,同比增长374%。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69人,同比上升32%。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市委报送了《2010—2012年我市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

  四、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

  五、稳步推进检察机制体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部署2014

  ●以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总要求,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群众工作。

  ●以平安法治咸宁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

  ●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以诉讼监督工作为“主业”,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

2014年2月12日 星期

第04版:市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